實施辦法
一、緣起
消費者逐漸重視健康,也了解食物是影響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;而關於消費者平日所攝取的食物中,所含的成分會如何影響人體健康的報導也越來越多。報導裏頭內容很多是具有爭議性與不確定性,如同硝酸鹽議題。
國內外有許多報章雜誌裡頭都有針對此議題談論,如:葉菜中硝酸鹽含量過高是否對健康有害?恐有致癌的疑慮?引起消費者的不安與恐慌;至今此國際間尚有兩派的看法,亦未訂定普遍性一致的標準可依循。
二、目的:
本公司始於96年進行硝酸鹽監測,目的如下:
- 落實提供健康的蔬果達到建立健康和樂的世界。
- 提昇蔬菜品質與營養價值。
- 對消費者負責。
- 以掌握各供應農場供貨現況,視需要對含量較高的農場進行輔導,協助農友合理施肥與給水管理,避免農友無形中使成本提高。
- 關心環境,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。
基於上述目的故建立此監測辦法,對本公司進貨的蔬菜全面性進行監測。
三、適用範圍
- 本公司所進貨之小葉菜類。
- 如有硝酸鹽特別低的品項,可提列為不需監測。
- 免監測品項:地瓜葉、龍鬚菜、皇宮菜、A菜、白鳳菜、西洋芹菜、赤道櫻草、高麗菜芽、過貓、 龍葵、山蘇、全株當歸
四、相關人員
(一) 品保單位:
- 負責制定硝酸鹽監測實施辦法。
- 負責收集與彙整監測結果,並於會議中提出報告。
- 如供應商有連續超標之情形時需與農友進行互動。
(二) 品管人員:
- 執行硝酸鹽檢測與紀錄。
- 將每月檢測之結果提供品保單位。
五、制定監測計畫
- 監測計畫由品保單位制訂,再交由品管人員執行。
- 計畫內容將視公司政策需求進行修訂。
- 監測總件數每月至少50件(汐止物流至少15件、雲林物流至少20件(包含麻園集貨廠部分)、左營至少15件)。
六、檢測工作
(一) 執行檢驗
1. 檢驗時機:
1.1 供應商於一般進貨時,每週都要執行檢測。
1.2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(天災等)則不用每週檢測。
2. 檢測對象:有進貨小葉菜類農產品之供應商。
3.檢測品項:
3.1 葉菜類農產品,如有品項需要特別注意時,則以此特殊品項為主要檢測項目。
(備註:特殊品項如肥料需求量較大、採收期較短、陽照不足者)。
3.2 建議主要葉菜供應商至少2件,次要葉菜供應商至少1件。
3.3 檢測樣品歸屬農場的耗損。
4.檢測工具:
4.1 硝酸鹽試紙:由總部統一購買,送至各區物流。
4.2 磅秤。
4.3 果菜汁機。
4.4 具標準刻度量杯。
4.5 攪拌棒。
4.6 可盛裝溶液之器皿。
(二) 檢測方法:
1. 試紙比色法
1.1 準備試紙:
1.1.1 將試紙剪成對半,以減少試紙使用量。
1.1.2 如有新的測試人員,可於初期使用原試紙較易比色,待熟悉後,才使用剪半的試紙。
1.1.3 在準備或取用試紙時,手一定要保持乾燥,避免試紙受潮。
1.1.4 取用後,馬上蓋上瓶蓋並將未使用到之試紙立即放回冷藏庫,以防試紙變質。
1.2 取樣:
1.2.1 每一品項取樣100公克。
1.2.2 取樣範圍從不同植株的內、外、葉、梗。
1.3 切碎:從100公克樣品切碎混勻後(細一些,較易打碎),取50公克樣品。
1.4 打汁:
1.4.1 將50公克樣品,置入果汁機中後,加入200ml的水。
1.4.2 先打約30秒後,加入250ml的水(備註:檢視是否有因機器運轉時未打到的樣品,如有此狀況發生,請以250ml的水清洗下去)。
1.4.3 切換置高速打約1分30秒,以打碎為原則,不要有葉片、莖、梗的殘留,以使樣品的硝酸鹽都溶入水中。
1.4.4 打完後將樣品液倒至承裝容器,此時相當於稀釋十倍。
1.5 稀釋:
1.5.1 以湯瓢將待樣品液拌勻後,取10ml樣品液並加水40ml,稀釋倍數為50倍。
1.5.2 樣品液不要急著倒掉,如發現測試結果有異常時,可以重測。
1.6 試紙比色:
1.6.1 將試紙插入稀釋液。
1.6.2 試紙放入約一秒,將試紙上之殘留溶液甩乾,等待試紙反應。
1.6.3 約50秒時,將試紙與試紙筒上之標準色比對,進行判讀,不超過1分鐘以確保減少誤差。
1.6.4 若試紙顏色已超過試紙筒上數值100之標準色,為減少比色目測誤差,則需進行二次稀釋,稀釋過後再次進行比色。
1.6.5 當監測值出現異常時(如0或是偏低)則表示試紙可能已變質,請以其它試紙再測試,並告知品保單位。
1.7 二次稀釋:
1.7.1 測試結果如判讀值在100以上,則再加入50ml水至稀釋液中,稀釋倍數為100,依此類推(稀釋液再加50ml水,稀釋倍數=150)將判讀值保持在100(含)以下。
七、記錄
(一) 品管人員將測試結果記錄下來,並將測試結果進行紀錄。
(計算方式:判讀值 * 稀釋倍數 = 硝酸鹽含量)
(二) 每月10號前將上月檢測結果提供給品保單位。
八、報告
(一) 由品保單位於福業公司月會時提報檢驗結果。
(二) 說明含量較高之農場提醒輔導狀況。
九、協助農友改善:
如有檢驗之硝酸鹽含量於6,000ppm以上時,品管人員即刻告知產能開發單位,由產能開發單位與相關農友進行溝通互動。
版次:R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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